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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丹霞地貌自然遗产地保护办法》初稿完成

来自:www.fjta.com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4

  7月21日,《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泰宁召开。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法规处和风景园林办、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泰宁县申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从泰宁县实际出发,各抒己见,并针对整部办法的逻辑和框架、保护经费的来源和使用、遗产保护范围的划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省法制办和省建设厅的有关法律专家给予了答复和肯定。

  据悉,《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是省政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和中国丹霞联合申遗办的总体部署要求专门制定的。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泰宁和连城冠豸山的丹霞遗产地下一步的整治、自然遗产的保护和成功申报提供法律依据。

  《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是于2007年3月起,分别由泰宁和冠豸山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草拟,2008年3月12日,省建设厅组织泰宁县和连城县人员共同会稿,在以泰宁县的草案为基础完成《福建省丹霞地貌自然遗产地保护办法》初稿,并向省政府提请出台立法请示。整个办法由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组成,共五章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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