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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党组成员提出“十不承诺”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0

  2月25日,在上海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代表党组八成员提出“十不承诺”,并表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十不承诺”即:
  不违反政治纪律,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班子团结;
  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报告工作等制度;
  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决不以个人名义干预干部任免工作;
  不违反审判纪律,决不滥用职权干预案件审判、执行、司法委托中介等活动,从中谋取利益;
  不违反财经纪律,不贪污受贿或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违规违法投资入股、收受干股或以其他委托理财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不多占住房或违规购买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违规违法收受房屋;
  不放任、纵容配偶和子女以及亲友插手案件审判和执行;
  不违规插手和干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电脑软件维护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从中谋取私利;
  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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