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从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维护培训机构和学员双方合法的权益,新版《驾驶培训合同》即将出台,新出台的《驾驶培训合同》是上海市的示范合同文本,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它的使用将进一步推动机动车培训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有助于保护培训机构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驾驶培训合同》的出台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自律行为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呈上升趋势,年培训量不断刷新,去年本市创下了培训学员29.8万人次的新高。然而,本市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40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还存在着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按《教学大纲》规范教学等问题,影响了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次出台的《驾驶培训合同》共分十项条款,分别对培训机构、学员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范,对选择的驾驶证种类、选择教练车的车型、培训费用及代办费都一一列出,双方协商的其它收费,也需要填入“其它”栏。
新《驾驶培训合同》将于4月1日实施,新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都必须签订《驾驶培训合同》。这将对机动车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市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各培训机构以《驾驶培训合同》出台为契机,加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为提高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培训教育质量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