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两部门联合颁布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8

  《办法》对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管理职责、经费来源、基本条件和调整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凡是居住区绿化生产影响居民居室通风采光和安全等问题,可以采取修剪、迁移、砍伐和补种等行为;绿化调整方案经征求意见范围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应在小区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