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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两家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63

  今年以来,上海卫生行政部门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5月18日,市卫生局对上海鼓楼中医门诊部、上海市徐汇区民办瑞星医院两家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情节严重且病人投诉多、社会反响大的单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卫生局负责人强调:上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上海鼓楼中医门诊部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多次超出诊疗范围执业,严重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仅2006年以来,上海市和黄浦区卫生监督部门就多次接到病人对鼓楼中医门诊部的投诉。经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发现鼓楼中医门诊部未经核准开设“性传播疾病专业”,擅自从事性传播疾病的诊疗活动,为患者诊疗“尖锐湿疣”;未经核准开设“眼科”、“中医科眼科专业”,擅自从事眼科疾病的诊疗活动,为患者诊疗“晶体混浊”、“先天性弱视”;未经核准开设“耳鼻咽喉科”、“中医科耳鼻咽喉专业”,擅自从事耳鼻咽喉科疾病的诊疗活动,为患者诊疗“多发性声带息肉”、“中耳炎、胆脂瘤”、“咽炎”、“慢性鼻炎”;未经核准开设“口腔科”、“中医口腔科专业”,为患者诊疗“牙齿外突”;未经核准开设“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为患者进行“两对半”检查。违法所得4415元。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局于3月8日对上海市徐汇区民办瑞星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查见2006年2月27日“上海瑞星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单”1份,超声诊断:“肝、胆、胰及双肾未见明显异常。”报告者“陈××”;查见2006年3月2日“上海瑞星医院心电图报告单”1份,检查诊断为“正常心电图”,报告医师为“陆××”。经查,陈××、陆××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瑞星医院承认聘用陈××、陆××在该院医学影像科B超室及心电图室从事诊疗活动,该院曾在2004年至2005年4次因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属屡教不改。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1-4月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监督检查10062户次,立案处罚277起,罚没款45万余元。同时,取缔无证行医点364个,收缴药品751箱、器械24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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