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经创建单位自主申请,由所在街道(镇)和区环保局共同推荐,经我局组织现场考核、上网公示等环节。近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命名新青浦世纪苑等15个小区为安静居住小区的通知》(沪环保防[2009]458号)对青浦、松江、奉贤、金山、杨浦、浦东、长宁、闸北、普陀等9个区12个街道(镇)创建的15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命名,并督促各创建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好安静居住小区业主规约及各项噪声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抓好减振降噪措施和固定噪声源的长效管理。自2003年以来的多年努力,本市已创建了104个安静居住小区,有近30万群众享受到了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为巩固好现有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复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控[2006]171号)要求,我局今年组织对2003年、2006年创建成功的27个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复查,经实地暗查,走访业主,梳理投诉,未出现按照《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复查办法》规定应撤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的情况,27个安静居住小区均通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