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规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市莆仙戏与湄洲妈祖祭典榜上有名。
莆田有山有海有平原,讲独特的“莆仙方言”,地理条件的多样性和中原古音遗存的独特性,使得闽中这一方土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厚重。莆仙戏被称为“宋元南戏的活化石”;妈祖文化是传统美德、地方民俗和海洋文化交互作用的产物,湄洲妈祖祭典与黄陵祭典、孔子祭典并称为国内三大祭典。
2005年以来,我市各县区较为系统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挖掘出不少精品项目,并着手逐级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此外,已有黄石惠洋十音等六个项目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枫亭元宵游灯习俗九鲤灯舞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惠洋十音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莆田市政府1997年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类25项(含国家级、省级)。2007年,莆田市和仙游县分别被文化部列入“民族传统节日保护39个示范地建议名单”,其中莆田市列入“春节”类,仙游县列入“元宵节”类。“春节”类全国11个示范地,“元宵类”全国仅泉州市和仙游县。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现实与前景都不容乐观。南少林武术,尤其是一些涉危的本地拳种,尚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些特殊的乐器后继乏人,一些曲谱也有渐渐失传的危险。如何保护和抢救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摆在政府和艺人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
保护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飘忽易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归根到底还在于应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民族新文化、继承祖业、造福子孙的一条重要途径。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摸底工作。近年来,我市这方面的工作有所起色,但囿于资金和人力,成效有待提高。由于种种原因,各县区进度不平衡,希望后进县区迎头赶上,先进县区继续挖潜、扩大战果。
二、文化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政府适当加大财政投入这项工作必须由内行且责任心强的人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物质保障和资金支持。
三、抢救濒危项目,培养接班人。政府要鼓励和扶持民间艺人传徒授艺,发现和培养接班人。
四、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筹措资金扩大保护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有益于世道人心,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什么裨益,短时间内难见分晓。换言之,这是一种无形的长线投资。除政府投入外,要发动财力雄厚,乐善好施的企业家捐资参与保护。(林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