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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部针对特定教育类型制定的师德规范《上海市工读学校教师行为守则(师德部分)》(以下简称“守则”)即将出台,要求老师做一名“善于倾听的教师”,禁止讽刺挖苦打击学生自信心。这是从1月30日召开的上海市第五届工读教育论坛传出的信息。
截至2007年底,本市13所工读学校30-49岁年龄段的教师渐成主力军。本科以上学历72.88%。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占10.38%。由于种种原因,工读学校学生基本都存在着行为不良和学业成绩差等问题,教育转化这些普通学校和家庭都束手无策的孩子,对工读学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一些学生表现不佳,老师便责怪家长没有教好;学生过去犯过错误,便时不时对他冷嘲热讽,影响了教学成果。
在《守则》“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守则共有24条,“尊重”“耐心”“以身作则”“善于沟通”是这份《守则》的关键词,其中包括―――
■做一个善于倾听的教师,细心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不要轻易否定学生的想法。
■尊重学生的人格,对于犯错误或学业成绩不佳的学生,不得使用侮辱性的语言贬低学生人格,打击学生自尊心。
■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对于有进步或犯错误的学生,均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予以褒扬或建议。
■不得借学生生理缺陷和以前错误挖苦学生。
■不得与学生称兄道弟、随意开玩笑或有其他过分随便的行为。
对学生作业的批改率要达到100%,面批率不得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