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近日公布的“2007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实施情况”显示:去年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共对593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934次,占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的10.8%。
据统计,医疗机构被记分的原因依次为: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被记分的252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内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99次;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87次;使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85次;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的78次;未经批准,擅自在本市或外省市发布医疗广告的73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