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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行夏季电价 居民用电不作调整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8

  7月2日获悉,上海已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夏季季节性电价,进一步拉大峰谷差价。据悉,这一季节性电价将在7、8、9三个月实行,峰谷差价从原来的3.6:1扩大到4.5:1;并试行避峰(可中断负荷)补偿电价。其中,隔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0.3元,当天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0.8元,随时可中断用电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2元,但居民用电分时电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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