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月24日宣布,《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义务,要求保养单位在接到电梯关人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要赶到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尽早让乘客脱离危险。
《办法》还首次对乘客提出了“行为规范”,要求乘客在享受权利的时候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电梯乘客不得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警示操作电梯、不得乘坐明显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不得拆除和破坏安全警示和安全电梯部件、不得运载超重货物等。如果由于乘客违反以上行为规范而造成事故,乘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