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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项行政许可事项7月1日停止执行 管理不会出现“真空”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4

  7月1日起,36项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停止执行,管理会不会出现“真空”?在市人大常委会6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孙运时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言人说,这36项行政许可事项是由各行政部门自己对照相关要求清理后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审核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每一个要取消的事项都会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政府管理的行政审批取消后会有替代措施,不会使管理出现脱节或真空。行政管理并不等同于行政审批,它应当有很多种手段。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后,政府将由强调事先审批转向事后监管,管理的职责更重了。
  发言人还说,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有相当部分关于许可主体的设定、许可条件和程序、期限等方面的规定不尽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也需要修改。为此,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做好相关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市政府应当结合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及时提出法规修正案或者废止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法规的工作量很大,且有些法规的立、改、废尚待相关上位法的修改。因此,目前难以对修改相关法规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
  采用其他替代的管理措施会不会出现“变相许可”?发言人回答很明确:不会。因为现在采用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许可有本质的区别。他还说,对于政府的行政方式,要有“评估机制”,市人大会采取各种方式,7月1日后继续加强对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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