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全国首个“医院风险基金”日前在长征医院悄然出台。基金由全体医务人员个人出一点、医院筹一点构成,用来赔付医院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这笔“风险基金”资金总额相当于长征医院前3年年均赔付总额的120%。其中50%由医院承担;10%来自医院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或者特大、特复杂手术所得利润留存;其余40%由医务人员每年上交,根据不同职务承担工作的风险大小,每人每年上交的数额200元到500元不等。其操作办法是,一旦某医生发生纯属“过失”行为的医疗事故,医院将根据后果进行处罚,罚款额纳入“风险基金”,最高为2万元。同时,当事人下年度上缴的基金也将翻倍。对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则仍按照国家法律追究其责任。
该院副院长缪晓晖教授是这个风险基金的发起人。他告诉记者,国家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由于很多配套工作没有跟上,医疗赔款往往是医院出大头,而科室和当事人只是“毛毛雨”,所扣奖金与实际赔款数相比差距甚远,对医务人员约束力不强。医院也考虑过提高当事人的赔偿比例,但是当事人承担能力有限,又怕增加医务人员进行大型或疑难手术的心理压力。设立这项基金,也是为了探索形成一种合理的赔款分担机制。当然,最为理想的办法还是尽早出台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责任险。
记者了解到,在许多国家,医务人员都自愿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让保险机构切实地参与处理医疗责任纠纷的全过程。长征医院的“医院风险基金”只是在保险缺位的情况下,医院内部自发尝试的“土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