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惩教结合矫正未成年犯犯罪心理和行为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3

  本市对未成年犯实施试读工作,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矫正未成年犯犯罪心理和行为。市教委和市监狱管理局联合制定未成年犯试读工作暂行办法,对试读的基本定义及未成年犯试读的条件、程序、试读生的权利义务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犯试读条件为,所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在少年管教所服刑期超过三分之一,服刑期间表现突出,家庭有监护能力。试读程序为,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少年管教所审核,监狱局批准;相关区县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文化课测试和学籍注册;试读生学习期满、操行评定和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校期间重新违法犯罪或不适宜继续试读的,由少年管教所及时收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