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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禁令”保廉洁 上海市规范卫生监督人员行为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6

  “宴请”、“娱乐”、“消费”、“礼金”、“礼品”、“证券”等字眼,5月26日被明确写进了有关卫生监督人员廉洁执法的“8条禁令”内。市卫生局负责人上午表态说,“8条禁令”就是一条红线,凡有发生违纪者,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护短。
  
  新出台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廉洁执法规定》有8条:
  
  1.不参加由管理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娱乐和休闲等非公务活动;
  
  2.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3.不向管理相对人报销任何费用;
  
  4.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家属、亲戚、好友谋取私利;
  
  5.不利用监督员身份和单位名义在管理相对人处进行各种消费;
  
  6.不向管理相对人借用、试用其产品或财物;
  
  7.不泄露管理相对人有关生产和经营情况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
  
  8.不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刁难举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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