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4月13日举行,审议了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草案)》及修改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去年以来,由于商品住房供应的阶段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投资性购房的比例增长过快,再加上一定量的短期炒作等原因,出现了房价持续上涨、局部地区增幅过快的状况,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本市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手段就是借鉴香港政府调控、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做法,限制预购的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的转让。
草案明确:房屋尚未建成时,当事人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预购商品房的转让,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作出这样的弹性规定,主要考虑目前限制期房转让,是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阶段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抑制当前比较突出的期房交易短期炒作行为。但今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市政府还可能根据需要作出调整,恢复期房转让。由此可见,无论是怎样的调控措施,其出发点都在于保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草案还明确,对不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预购商品房转让的,不予办理预告登记。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以不予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作为限制期房转让的法律制约手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终止的3名:张华山、高长清、张军挺。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曹一丁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沪部队补选刘绍亮、卫宗沛、王志强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曹一丁等4人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865名。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雄、唐登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