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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00

  今年,市工商局共收到书面意见和提案40件,目前已办复22件,满意率为100%。办理中坚持做到:一是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召开局长办公会,明确各位局长为办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主、会办单位之间的配合,对主办件,承办部门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听取意见;对会办件,承办部门抓紧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以便其他单位及时答复代表委员。二是自我加压,提高进度。规定一般性的办理件在2月底前办结,所有的意见提案要在3月中旬办结,特别困难的须向局领导汇报,并于3月底前完成办复任务。三是加强跟踪,提高实效。指定专人,对办结后意见提案的落实工作进行跟踪,同时及时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凡对办理结果有异议或不太满意的,承办部门均进行复查,以避免重答复轻落实情况的发生。四是协调沟通,接受监督。各承办部门在意见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做好对内、对外的协调沟通工作,办结后由局办公室及时把有关办理情况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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