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上海上海市政协提案综述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统计至1月14日15时),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共向大会提交提案946件,其中: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提案126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3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807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已立案915件,其中:有关经济方面的226件,占立案总数的24.7%;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251件,占27.4%;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208件,占22.8%;有关爱国统一战线、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230件,占25.1%。
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具有调研充分、质量提高、议题广泛、建议务实的特点:
调研充分:虽然今年政协全会时间提前,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准备工作起步更早。特别是许多民主党派市委和人民团体,早在数月前就着手提案的选题,深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第一线,走访社区基层干部和群众,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精心准备提案。
质量提高:今年在会前提交的提案和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的提案增多,“即兴”提案相对减少;党派团体提案继续保持较高质量,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成为新的亮点,有6个政协专委会提出13件提案(去年全年5件),这些提案大都由调研成果转化而来,经过了专家论证,凝聚了集体的智慧。
议题广泛:提案议题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内容涉及促进上海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其中提案关注比较集中的方面包括: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非公经济;促进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做好世博会筹建工作;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交通的排堵畅通;发展教育和文化事业;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教育(包括民工的健康、子女的就学、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关心困难群体(老人、残疾人、失业协保人员)的生活和就业,等等。
建议务实:许多提案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反映比较翔实,对问题的分析比较透彻,建议比较具体,有的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前瞻性,预计经办理,对促进上海改革发展稳定具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提案内容涉及的主要方面
1、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关于上海发展战略规划。提案提出,上海要在保持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抓住实施CEPA的重大机遇,积极引进香港先进的服务产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业软硬件的科技含量,切实提高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水平和竞争力。要明确21世纪前20年的主导产业和战略产业图谱,明确国有资本重点培育支持的产业,重点发展十大装备制造业,综合长三角的整体优势,形成装备制造产业链。调整上海经济增长方式,逐渐改变“投资增长型”的增长方式,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渐减少政府投资,使经济实现自律性的增长。建立对开发区集中管理、有效协调的机构和机制,抓紧制定本市《工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使工业区的建设管理以促进上海整体发展为基本目标,实现工业区的发展与上海的城镇建设和郊区发展有机结合、长远发展目标与现实经济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
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和管理:提案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规则,建议组建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国企改制,“上下游”大型国企可互相参股;规范或暂停实施管理层收购(MBO)国有企业,尽快制订上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用法律手段规范国有资产的并购与重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改革企业和经营者的评价考核体系,淡化经营者的“官本位”意识,克服“任期绩效”的短期行为倾向。
关于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提案建议,政府在市场准入、配额、参展、信息、融资等优惠政策方面,对私营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构筑和完善本市面向民营经济的信息、金融、产权交易平台,完善面向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鼓励大型民营企业收购竞争性领域和基础性领域的国有资本存量;放宽私营工业企业贷款条件,为私营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多的条件,扶植部分“小巨人”私营工业企业;制定《上海市民营企业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强与民间资本集聚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抓住浙江民营企业第二次创业发展的需求,吸引浙江民企到上海投资,营造双赢局面。建议筹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上海工业技术研究院和上海工业技术工程院,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尽快制定《上海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细则,大力培育专、精、优中小企业。
关于农业和郊区建设:提案提出,正确处理征地农业人员合理补偿与降低商务成本的关系,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增加对个人的补偿比例,征地农民适当参与集体资产的分配并予以就业训练补助。发展上海农业科技,以种源、设施、生态、创汇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关注农产品“标准化”的推广与应用。
深化农业“走出去”战略,尽早建立国家级上海口岸农业园区,建立上海主要农作物中长期育种研究基金;保护农田资源,禁止带土生产草坪;引导非公企业投入新一轮林业建设等。
关于金融和财税工作:提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大型金融集团,集聚全球金融机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发展民营金融实体,努力培育上海新的跨国界、多品种的货币金融交易市场体系。部分提案建议,发展完善的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各类专业化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对尚未彻底与政府脱钩的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进行脱钩改制,将之纳入现代服务业财政税收管理规范;完善市区县分税机制,加快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适度提高本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一步完善银行卡的使用环境,鼓励市民刷卡消费等。
关于加强城市信息化建设:提案建议,尽快建立符合实施“数字化”城市要求的数据采集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编制上海企业信息数据采集和交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应的数据鉴定、检查机制,并将建立公共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列入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制订公共数据的范围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及实施办法。建议对上海市民生活信息化进程进行系统规划,重点发展网上医疗保健、网络可视通读、网上教育工程和网上娱乐,同时制定我市电子游戏软件等级准入制度;建议进一步规范和推行政府网上办公,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和信息网站,建立统一的非应急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案十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及其市场秩序。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市场监管,包括制定对在本市销售的所有食品进行强制性抽样检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农产品优质安全科普知识网上宣传;制定牛奶中残留抗生素的量化标准;推进上海中药标准化建设;规范中西医药物有效标识;控制药房(店)抗生素的经营;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管理;提高对药品、医药广告的监管效率等。
关于积极筹办世博会:提案围绕上海筹办世博会建言献策,建议主要包括:防范投资风险,办好世博会;汇聚全市的世博会考察成果,促进办博工作;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办博过程,在每年的12月初组织2010年世博会宣传周活动;重视世博会期间的民族宗教工作;吸引台商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办等。
2、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关于交通建设和管理:提案建议,加快浦东机场二、三期建设,增强航空货运能力,成立专业航空货运企业,增加全货机的数量;将虹桥机场重点发展为货运中心,开放第五航权,树立上海国际航空枢纽港地位。部分提案围绕解决上海交通拥堵问题提出,上海应建立统一高效的交通管理及协调机制,道路建设应更多考虑合理性和人文关怀,正确处理发展私家车与解决交通拥堵的关系,在进入市区的高速、快速路口修建大型换乘车广场;更严密地制定实施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安全措施,制定轨道交通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延长地铁等轨道交通末班车营运时间,细化地铁等轨道交通进出口标示信息,在轨道交通站边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增设内环高架道路公交环线,建立出租汽车全市统一调度网,在环线内设立出租车定点扬招站,以方便市民出行等。
关于市政建设和管理:提案围绕完善政府监管职能提出建议,希望完善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理和审价制度,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监管机制,尽快修订《上海市建筑工程承包发包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市场八种“擦边球”的针对性管理;加快修订《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推进安全型燃气器具置换工作;疏堵并举,解决广告无序散发问题;加强人行道建设与管理,统筹设计服务亭式样和风格,改变上海街头各类服务亭设计不合理、外观不统一、管理分散、占用人行道的情况等。
关于城市环保和绿化:提案关注城市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苏州河支流水污染治理,尽快编制本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增加污水提磷处理,增设“电子警察”保护水资源;建议重视车用催化器铂族贵金属的回收,提倡纸张和木制品循环使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快技术研发构建“电子废弃物”和固体废旧物品回收处理体系。提案建议重视和保护
“金山三岛”、“九段沙”、崇明东滩和江湾湿地等自然资源,加快建设以人工森林为主的大型“楔型绿地”和沿道路、河流、环城、环工业区林带及多功能生态片林,尽快编制本市的生物多样化规划,按科学和慎重的原则确定引入本市的植物,加强对外来植物的检疫,提倡乡土树种资源的利用,提高苗木自给率;大规模实施上海中心城区立体绿化,编制立体绿化规划,重视和开展立体绿化的科学研究。
关于房地产建设和管理:提案关注房地产业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建议制订防止恶意炒作房地产政策法规,规范房产销售和房屋中介行为;继续完善土地出让制度,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并完善监督机制;调整本市住房供应结构,适度控制郊区轨道交通沿线的房产开发。提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动迁公司的监督力度,建议动迁补偿办法在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向被动迁者倾斜,被动迁房的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公正。提案指出,要重视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明确业委会的地位和工作规范及业委会的操作程序,明确对业委会的监督细则,建议业委会逐步向职业化发展,并选择经过专业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
3、关于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教育:提案就推进本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化,促进高等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建议加快编制和出台上海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的相关条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经济相对薄弱区县发展义务教育,改革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3+X”高考模式,培养具有原创性能力的人才;把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纳入区县政府的管理职能,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明确上海高等职业教育目标定位,注重培养社会急需的“灰领”;拓宽高等职业教育的投资渠道,构建适合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价体系;谨慎处理高职院校的合并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早制定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细则,切实保障民办学校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
科技:提案建议,努力抢占国际标准制定权,规范自主知识产权的提法和用法,建立上海市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加快转制科研机构产业制度改革,尽快在高科技开发区和各高校建设公共开放试验室;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增设电视科技频道,恢复上海自然博物馆。
医疗卫生:提案建议加强上海公共卫生社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地方公共卫生统计数字应向公众有序开放。建议重视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功能、职责和评估体系。关心上海市流动人口健康状况,将民工医疗问题纳入本市卫生管理部门须解决的范畴,降低社区医疗中心为民工服务的就医门槛,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进入民工医疗保险领域。建议重视本市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患者购药和用药的知情权,整治药价虚高,将药品回扣问题列为行风检查项目。
文化:提案就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抓紧完善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本市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文化投资政策,实现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入机制。建议强化民族传统文化精华的保护措施,完善社会化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吸引市民关注社区文化。建议进一步保护上海城市文化遗产,建立拥有决策权的“优秀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委员会”制度,尽快公布第四、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积极探索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再利用的方式和途径。部分提案建议,要正确处理本市古镇开发与保护;总体规划上海专业和产业博物馆;加快建设出版博物馆;建议各类博物馆安排专场为学生免费开放。
4、关于统战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关于民主法制建设:提案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行政审批改革与完善政府综合监管措施相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议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定期发布公安治安通报,增强市民对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和应对能力,构建上海市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柔性机制等。
关于健全和发展养老事业:提案提出,适应上海老龄人口增加的需要,应发展本市养老事业,把养老机构布局、设施内容列入城市规划之中,建议拓宽筹建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办养老机构的机制,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为老年人多办实事,进一步落实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等。部分提案建议,尽快落实退休职工管理经费,尽快实施退休工人属地化管理。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提案建议,构筑市民素质工程,培育城市精神,应进一步规范社会用语,设立上海城市精神的标志。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应重视做好在沪台商和台生的工作,建议上海设立“台湾会馆”,作为联系和团结常住上海台胞的平台。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提案建议,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和就业环境,培育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制订本市2010年前就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大学生的应知和技能培训,促进青年充分就业。重视企业内离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制定相应政策确保离岗职工基本生活,及时清欠离岗职工生活费,要进一步维护离土农民的利益,解决大龄协保职工生活困难;建立和完善适应上海实际的劳动争议调节机制,设立不同层次的调解组织;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完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工作。提案建议提高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发展相应调整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