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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统计表明 2003年上海市房屋投诉居高不下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3

  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了解到,2003年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及装修材料的投诉仍居高不下,名列投诉前五位。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房质量问题,诸如房屋裂缝、墙面渗水、管道漏水等;而全装修房的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据最近由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更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情况分析统计,2003年全市消保会共接受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304041件,其中投诉房屋及装修材料4003件,比2002年增长28.87%,其中商品房投诉1799,,件,占该类投诉的44.94%。商品房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一房屋质量问题;二违反合同约定,承诺不能兑现;三随意拗断购房者所谓“订金,预付款”;四全装修房投诉等。消保会办公室副主任劳剑虹介绍说,随着上海商品房市场的日益成熟,近年对商品房面积、产证、广告等方面的投诉都出现下降趋势,但有关合同约定、全装修房却有明显上升。目前全装修房,作为一种新的房屋销售模式出现,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其相应法律法规却还不很健全,致使一部分房产商浑水摸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悉,有关合同约定成为近年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一些房产商向购房者收取了高额的定金、意向金,并签定了“购房意向书”,但是到了签正式合同时,房产商却突然一纸通知,声明房屋已经“涨价”,要求购房者按新价格付款。当购房者要求照“意向书”办事时,房产商依仗自己的房子不怕卖不掉,竟以退房要挟,让购房者进退两难,投诉无门。鉴于商品房投诉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无论购买现房还是期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写入合同,保证其受法律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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