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劳动保障局3月1日透露,上海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规定,上海月最低工资为570元。
据悉,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本市从1993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1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12次,月最低工资已由最初的210元提高到目前的570元。2001年开始同时发布小时最低工资,目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本市用人单位使用的各类劳动者都是最低工资保障的对象,包括退休、协保、外地劳动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帮工。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由劳动者缴纳的部分以及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这些费用用人单位应另外支付。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