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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周太彤指出:中央和本市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和发展战略,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质量技监系统要充分认识和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快制定、完善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法加强监管,努力提升上海产品、服务的技术等级和质量,维护生产、消费规范安全的环境,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技术平台、提供质量技术保证。
(1)以培育和树立“大众质量观”、打造“质量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质量工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质量是大众创造的,质量是大众享有的,质量是大众评价的”新的质量观。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有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工作体系,在各行业培育一批具有“六个西格玛”管理水准的排头兵,推动本市优秀质量企业和产品跻身世界同行业先进水平之列。
(2)加快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切实发挥技术标准的基础作用。要立足国情市情,按照逐步和国际接轨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防止在管理体制和机制转换过程中出现规范空白或管理真空;要加快组织制订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亟需的地方标准,重点在信息化、服务业等领域取得进展;要积极制定反倾销、反技术壁垒的应对性技术标准,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培育整合检验检测市场。一是要以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打造检验检测的公共平台,大力推进标准信息应用系统等重点项目,争取在上海建立更多的国家检测中心。二是要积极扶持中介服务机构,以改革的思路,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本市市场服务类检验检测机构与原所办部门的分离,并按照检测标准化、地位中立化、服务诚信化的模式来进行规范和管理。
(4)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市场互认合作步伐。监管工作要从行政性的具体监管转变到从宏观上引导企业自律、加强政府监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三管齐下;从着重对产品的事后监督和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在过程保证和执法上下功夫;从被动应付和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同时,要认真落实“长三角质量技监合作互认协议”,并逐步把质量互认工作拓展到其他中心城市。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把握好制定技术标准和履行监管职责的关系,始终将质量及技术标准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监管工作;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落实取消行政性收费;要狠抓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树立质监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