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自3月1日起,本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将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行使“消条”中赋予各级消协的职能。
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消费者协会职能的解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本市消费者协会成立18年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在体制和机制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人力、财力和物力主要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一个履行法定职能的社会团体,“行政色彩”过浓,名称也难以体现其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组织特性和功能。为此,市政府拟在近期对市消协进行改制,将其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分离出来,并在运作机制上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社会代表性。据了解,目前,四川、湖北、福建、重庆等省、直辖市及深圳、珠海、厦门等地,都已将消费者协会改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寿子琪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免去孙路一市人事局局长的职务,任命丁薛祥为上海市人事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严隽琪,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