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为确保开学后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遵循教育部关于“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指示精神,市教委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认真贯彻市有关部门对防病工作的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强化措施,严格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有效工作,保证经费投入等。
二、要加强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应集中开展一次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学校还应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教育,注意个人卫生,要勤洗手,不吃不洁食物,加强体育锻炼,防止感冒。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要特别关注对12岁以下学生的保护,告诫学生在禽流感传播期间不触摸禽类动物。
三、要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外地返沪学生的健康监护工作,一旦发现返沪后14天内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落实就诊,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要认真执行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检查,对因病缺课及有发热、流涕、鼻塞症状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及早诊治,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同时,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要做好开学前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开学期间要对教学区、生活区、图书馆、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消毒,要落实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开窗通风,同时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保证各项卫生防病措施的落实。
五、要加强学校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应急情况的物资准备工作,配置必要的医学隔离室、药品和防护用品,保证各种消毒设施的完好。坚持来访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校内社会力量办学和成人教育办班的情况。加强对校内各类房屋出租管理,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六、要强化食品卫生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开学前对储存的食物进行一次清理,销毁过期变质的食品;要严格规范购货渠道,坚持索证、验证和入库检测制度,严禁购买未经检疫的生禽和肉类;食品必须要烧熟煮透,把好食品卫生关。
七、要继续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当学校发生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流行时,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报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