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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海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61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高考加分政策,与往年一样,今年同一考生加分投档分值不得累加。1月30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今年上海的高考加分政策也正式出台。
  今年上海共有22类考生可享受秋季高考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其中包括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省市优秀运动员、文艺特长生、华侨子女等。
  这些学生经过市教委或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原始分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有关加分的具体细则新民晚报将在下周二(2月3日)的《升学周刊》上详细刊登。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考生,今年6月高考的报名工作于1月29日至2月4日进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自己所在中学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应届“三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全国卷考生和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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