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福建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福建全省统一笔试。其中,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是否纳入福建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研究决定;不纳入福建全省统一笔试的,应按省、市、县(区)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执行。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参加福建全省统一笔试。
为吸引更多人从事学前教育,通知明确,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记者 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