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指南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福建人 访问量:628

单位班车停车有规矩


  自即日起,单位班车将不再核发“通勤证”,原有的站牌也均予以拆除,行驶中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等将受到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班车可在路肩上划有黄色虚线或未漆划禁止停车标线的道路上,且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临时停车上下客。车辆右后轮外侧距路边或者隔离墩边不准超过50厘米;乘车人员必须迅速上车或下车,不准停车等候;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时,必须迅速驶离。
  另外还规定,下列道路、路段和地点不准班车临时停车: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设有人行道护栏的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高架道路上下匝道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公交汽车、电车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设施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车行道一侧已有停车或者其他障碍物,另一侧距障碍物30米以内的路段;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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